常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8号通告 (文旅领域)
根据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有关部署,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链条,有效阻止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强化当前文旅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全市暂停审批新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已审批过的暂停演出。全市文广旅系统所属各级文艺院团全部暂停组织文艺演出活动,所属剧院、场馆全部暂停组织接待各类演出活动。暂停举办线下会议、庆典、展会、讲座、培训、招聘等人群聚集性活动,提倡采取视频等线上形式举行。
2.暂时关闭各级文博场馆。全市各级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纪念馆等文博场馆暂时闭馆,取消或者延期举办各类活动。
3.暂停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全市暂停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戏游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活动,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4.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活动。全市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服务。对未出行的旅游团队,积极指导旅游企业妥善处理好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等合理诉求。
5.强化旅游景区景点动态管控。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室内场所暂停开放;室外场所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测量体温、规范佩戴口罩、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防控规定。根据各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部署要求及疫情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开放工作。
6.严格落实旅游星级饭店监测报告制度。全市旅游星级饭店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防和监测工作。定期对电梯间、客房、餐厅、厨房、公用卫生间等公共设施和用具进行消毒。对所有客人进行体温检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及时安排其就诊,并向卫健部门报告。
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社会面和社区防控组 2022年3月13日
常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号通告 (企业防控)
根据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有关部署,为切实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止疫情在企业扩散、输入和外溢,现就企业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立刻转入应急状态。各企业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环境”同防的要求,按照企业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制度,防控工作人员全面梳理企业防控措施,严格企业内部管理,加强与属地政府沟通,向属地政府报告企业防控动态。
二、严格加强入口管理。加强门卫人员配备,严格进入人员的健康码(行程卡)检验及测温管理,按照企业人员管控流程,红码、黄码人员及体温不合格人员坚决不允许进入并立刻报属地政府;外来人员及企业员工均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进入人员均应使用企业提供的“场所码”进行登记;企业与确诊病例的密接员工应及时安排进入临时隔离点并报告属地政府,实行封闭管理。
三、严格加强健康监测。全面梳理排查企业员工近段时间以来行程,如发现与确诊病例有行程交叉,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并采取隔离措施;严格落实员工体温检测,做好记录,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就地隔离,避免继续接触其他人员,安排专人立即送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果断采取限制性防控措施。
四、严格加强人员管理。严格对外接触,取消非必要的出差、出行;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避免或减少职工聚集和集体活动,严禁开展线下节庆和大型会议,提倡召开视频会议或电话会议;倡导灵活办公,尽量通过弹性工时、居家办公、远程办公、分批轮流到岗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如确需到岗上班,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
五、严格加强货物管理。企业除按照进口或来自高风险地区货物防控流程对相关货物进行消杀检测外,对进入企业的货物(快递)均应进行预防性消杀,防止由于本地疫情引起的新冠病毒进入企业。
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企业防控专班 202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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